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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21人公告

来源:金坛人才网 时间:2024-03-19 作者:金坛人才网 浏览量: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21名。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障碍。工作踏实、认真、稳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医学相关背景,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院现在岗人员和近期离职人员;
 
  5.在既往招录阶段因不当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1.线上报名:
 
  符合条件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15:00至3月19日15:00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0RLAfu76/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请按要求填写,务必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本院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在应聘期间确保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通知,招录各环节无法通过所留手机号码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因信息填写有误而影响招录的,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任一个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办法
 
  (一)理论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理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理论考核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通知面试,如考生放弃,在理论考核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若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理论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医院官网查分系统自助查询理论考核和面试分数。查分系统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3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内,按本院及用人科室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录用公示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综合薪资(含个人应缴纳社保、公积金)约4万-6万/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
 
  3.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可以调整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岗位和用工模式,被聘用人员应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和调配。
 
  4.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递补及调剂
 
  在招录各阶段因不合格、自愿放弃、被取消资格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870798
 
  监督举报电话:0519—68870808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常州一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室全程监督。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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