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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开启申报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智慧人才综合管理服务 时间:2023-07-19 作者:金坛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55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已开启申报通道。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2.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

3.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明确不得申报考核认定的情形

1.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2.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正高级审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含教育管理)不得申报。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文件精神,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向省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做好相关服务。从今年起,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人员申报材料。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

5.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以及其他按规定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考核认定渠道

1.个人网上申报

考核认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www.jssrcfwypt.org.cn)点击首页“云办事-职称”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各项佐证材料及《专家或领导推荐意见》,上传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500kb以内)。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导出自助下载打印《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两份)。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00至8月18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2.线下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于8月30日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55号)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单位:金坛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507室

咨询电话:82826851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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