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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朱林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金坛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1-04-20 作者:金坛人才网 浏览量:

因朱林镇高质量发展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招聘、统一考评、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服从工作时间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金坛户籍。其中,具有朱林户籍或本人为中共党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21419-2021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周日)。

2.报名地点:朱林镇综合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3室),联系电话:6890006382620008,联系人:汤女士、梁先生。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毕业证等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如专业技术职称等)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朱林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2。若发现填表人所填内容存在重大欺骗或隐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谈评估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岗位面谈评估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谈评估得分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成绩和政审、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整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不胜任岗位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协商处理,不能按期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统一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待遇原则上不低于6/年(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为2500/月。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朱林镇人民政府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朱林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朱林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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